规章制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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规章制度

(1)招生办制度

1、根据国家招生政策方针,结合学校发展的实际,组织生源调查与招生预测,制定我校具体的招生规定。

2、负责学校招生简单的制定和修订,按规定向上级部门上报学校招生计划并严格执行。

3、按照国家广告宣传规定负责学校招生的对外宣传,及宣传资料的编写、制作、发放,组织招生宣传队伍,建立招生咨询渠道和招生网络体系,做好生源组织工作。

4、负责新生入校的资格审查,按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对学生档案的管理要求好新生档案的收集、整理向教育处移交工作。

5、负责组织、培训招生队伍和招生录取工作。

6、搞好录取工作中的计划调整工作,处理好招生录取中的各种问题。

7、参加上级主管或有关部门组织的招生研讨会、座谈会、调查研究等活动。

8、做好每年招生工作总结。

9、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
(2)教务处工作职责

教务处在校长和教学副校长直接领导下,在上级业务部门指导下开展工作,管理教学,最主要的任务是抓好教学质量的管理。

1、负责制定学校教学计划及本处工作计划,审定教研组工作计划,并组织实施和检查落实情况。

2、负责教学常规管理工作,组织全校教师开展教学研究,加强与兄弟学校密切联系,取长补短。

3、负责审查各科教学进度、计划并定期检查教学质量,包括统考命题、考试、阅卷、成绩统计及质量分析等工作。

4、负责抓好中青年教师优秀课竞赛及青年教师基本功训练竞赛活动。

5、负责教师的业务考核工作,安排好教师业务进修,做好教师业务档案建立、健全和管理工作。

6、负责教学设备、图书资料的购置和管理。

7、做好各项教学报表的统计和上报工作。

8、做好教师、学生用书的订购及发放工作。

9、拓宽素质教育渠道,开展各学科课外小组活动。

10、组织安排各种各类考试。

11、按时填报市、区各种报表。

12、依法履行教育教学的各种职责和义务。


(3)学生处岗位职责

1、负责制定学校德育工作计划并组织贯彻执行,负责班主任的管理。

2、负责学生思想教育及各项宣传工作,开展心理健康教育,法制宣传教育,交通安全教育,职业道德教育,校外教育,家庭教育,安全教育等。

3、负责全校性德育活动的计划,组织工作,指导学生普法活动、科技活动、课外活动、校外活动的开展。

4、负责法制、体育卫生、运动全、文艺活动的组织工作。

5、负责协调班主任工作,做好学生教育管理,德育评价,学生奖励,三好生和先进班集体的评选。

6、负责警民共建,协助稿好校园周边,社区环境教育等工作。

7、负责学生会,学生干部管理,培养等工作。

8、组织班主任开展德育课题的研究,实验工作。

9、做好校园巡视,管理工作,确保校园秩序,保证教育处日常工作的有效开展。